Monday, December 5, 2016

「特區聯合政府」政改方案

我的 信報議員擔任司局長六大優點》, SCMP “Six ways a coalition would be a winning combination for HK”

這是我的政改方案 第三部分: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2016 Dec 5 Monday   p.A11
"Six ways a coalition would be a winning combination for Hong Kong"


信報 20161123A23

議員擔任司局長六大優點

在佔領金鐘旺角期間國家主席習近平引用「疾風知勁草,板蕩識忠臣」,梁振英「在關鍵時刻靠得住」後香港行政長官主要職責已經從曾蔭權時期着重社會穩定經濟復甦轉移到保衛國家統一領土完整所以在殖民時期曾經效忠英國政府深受英美價觀影響(例如胡國興 GBS,CBE陳方安生 GCMG,CBE)或過度重視個人榮辱輕率作出靖群眾決定(例如向位市民派發6,000現金)的公務員擔任特首的機會極低

自97以來特首既要處理複雜多變特區關係又須應付香港部的政策制定行政立法職務太繁重壓力太集中

要走出這困境其中一個方法是加強政治問責制選用曾經擔任議員從政肩任政務司司半數以上的局長職位組成一個更能關切回應市民需要的「聯合政府

這方案的第一個特點政務司司長實質領導特區政府應付香港部事務(例如土地政策23條立法)而分擔部分行政長官的政治權力和壓力特首則主要處理香港關係向中央報請任免和監督特區政府主要官員一般儀式禮節性工作等等這種分工類似國家主席和總理法國總統和總理權力分工制

第二個特點是在現時十三政策局半數以上局長副局長局長助理各級曾經立法會功能組別地方選區和區議會議員從政者出並鼓勵民主黨參與其中(拙文請民主黨考慮加入特區聯合政府》)

這種安排至少有六大優點首先特首政務司司可以利用這些崗位與所有認同中國擁有香港主權及支持一國兩制政黨談判,組成聯合政府並取得立法會三分之二多數票換句話這機制為政治談判提供了廣闊的空間靈活的彈性避免像現時所有的權力角逐集中在行政長官一個職位上也容許各政黨在一定程度上實質參政(雖然任職者名義上必須退黨)

另一個優點是這類局長擁有議會經驗和人際網絡於尋求通過法案時有較佳的勝算外國議會政治立法成敗往往取決於閣部長和政黨人際關係早前在「版權法爭議蘇錦樑未有足票數和妥協條款就提交法案表現慘不忍睹顯然缺乏討價還價親和遊的能力和臉皮而這兩點卻是大部分有豐富議會經驗的和中間議員的強項

第三個優點是它有利融政府市民的關係由於政務司司超過半數的決策局是大多數市民昔日選舉過支持過的從政市民政府認同感 親切感安全感成就感都會大大增強這類局長也較政務官了解行業處基層困難民生素求從而有更多機會縮窄管治菁英草根階層政策分析方面的差距假如司局長失職犯錯可以藉辭職解決問題,減輕對政府壓力

第四個優點是通過繼續讓專業人才訓練有素的公務員出任少數其他政策局的領導位置(例如財政司律政司食物及衞生局保安局公務員事務局) 有助平衡政策的財務預算行政風險長期定向

第五個優點毋須修改基本法任免和監督特區政府主要官員的權力仍然掌握在行政長官手中由誰來擔任哪個職位任職期具體數量等等都有供討價還價的伸縮性

第六個優點是為政黨提供了一條真正參與執政康莊大道成為一個概念上現實上真真正正的政黨此同時者通過議會政策局的工作可以從政策需求者和供應者的兩個不同角度更踏實地審視施政困難和限制避免他們成為永遠的反對或激進分子

兼備功能界別及地區直選香港特區立法會頗為接近德國哲學家黑格爾 (Hegel 1770-1831)關於立法機關兩院制理想黑格爾擔心選民可能非理性和野蠻地投票選出一些不切實際的議員搗施政所以主張在地主組成上議院 (其後演變成地區直選) 之外建立一個以專業公會和工商機構組成的下議院 []

新加坡立法機關由於沒有功能界別只有地區直選為了長期保持經濟增長社會安定執政者被迫嚴格管制言論自由(2016年無國界記者「新聞自由指數」180個國家新加坡排行154 香港69)過去三十年香港功能界別議員為政策制定作出了相當多平衡經濟發展穩定社會秩序貢獻成績接近新加坡無可否認功能組別有其缺點但從同屬小型城市新加坡的情況來看擁有言論自由香港幸福得多了

也因為我們有功能議席可以為執政團隊提供多一道管治人才培訓的途徑各個行業專業中有參政志願者皆可先為立法會服務,後擔任司局長協助特區政府制定通盤全面和高瞻遠矚的政策這是全球獨一無二的香港優勢

目前被中央政府視為「在關鍵時刻靠得住」的人梁振英曾鈺成是其中兩位倒是適合擔任司局長職位者多的是其中以葉劉淑儀最為突出對適合出任政務司司倘若任表現出色可以成功與民主黨合作取得中央政府信任廣大市民支持將來必有足份量競逐行政長官一

[]
參考§301-315 in G.W.F. Hegel, “Elements of the Philosophy of Right, ed. Allen Wood, trans. H.B. Nisbet,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1; 及曾在香港大學任教 Daniel A. Bell (2000), “East Meets West: Human Rights and Democracy in East Asia”,p.294-6,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Friday, November 11, 2016

公民黨 以法律袒護「失德者」 自毀前程

公民黨 以法律袒護失德者」 自毀前程

(信報 20161111A25)


The HK Civic Party is morally wrong to defend the racists who insult a nation during an oath ceremony.


試想想: 假如兩個年輕人懸掛十號颱風警告信號時前往石澳海灘衝浪遇溺消防員搶救時一死三傷兩人獲救後沒有悔意消防員技術差勁設備落後死傷與他們無關;引起公憤兩人堅持要再去沖浪並與一些石澳居民發生衝突一批自稱大形狀政的人出現護送二人進入海灘聲稱堅決捍衞兩人的合法權利這事件可能會有兩個後果一是這政黨只能討好少量不的衝浪愛好者,卻失去民眾的支持;第二是市民將要求政府制定法例禁止人們在颱風期間衝浪而導致民眾這兩位年輕人反感的原因很簡單,是他倆的行為不道德

楊岳橋作為公民黨署理黨魁漠視梁頌恆及游蕙禎宣誓的不道德行徑(粗言和種族歧視髒話) 聯同黨員譚文豪和毛孟靜10月26日用血肉護送梁游二人進入立法會會議廳聲稱堅決捍衞兩人依法宣誓權利是一項以法律袒護失德青年政治舉措也是一場黨譽作為賭注政治博奕

常人法律理解是一個社會在其文明發展過程中共同重要的道德價 例如(自古以來)不應該殺人縱火姦淫虜掠 (現代)幕交易化為成文法例讓政府執行(這種常人的理解頗接近法律哲學中的 Natural Law Theory, Overlap Thesis, Social Thesis 等等) 換句話:道德在先,法律在後;法律是部分(而非所有)道德價經過製度化(立法程序)的規範基於自衛殺人(暴力襲擊者),可以免受刑責是因為雖然殺人是法,但自衛是符合道德的行動,於道德是主,法律是客前題下自衛殺人者自然沒有犯事實上,許多社會的法律已經關於自衛者的免罪章節

因此,倘若出現法律和道德不協調的事故道德但非法的行為合法但不道德的行徑常人以道德為重。當前者發生時法官通常給予寬鬆判刑民眾也普遍接受關於這種情況的討論,最發人深省的莫過於法國雨果名著《悲惨世界》 (Les Misérables ):麵包讓姪兒充飢主角服了19苦役後獲得假釋,但是因為受歧視貧困,再次偷竊而被盡責警官追捕;而,由於主角此後正直做人,救助貧弱,警官最終放棄他繩雖然這僅是一部小反映古今中外共識是以道德為重

合法但不道德的行徑,社會的普遍態度是譴責,並尋求立法以儆傚尤,而非因為行是技術上合法,便容許政黨用法律去確保失德者有機會重複該行楊岳橋及其他公民黨黨員認為可以用法律袒護失德,實在匪夷所思。也許公民黨知道本土派欠缺道德力量,唯有借用法律去掩蓋他們的弱點

簡單來,道德力量來自克己利他(altruistic) 而,香港土主義者在這兩方面都不濟,導致道德差錯接二連三。克己而言,鼓吹港獨者那些衝口而出的粗鄙謾罵誶辱叫囂歧視言辭,在互聯網論壇、討論區隨處可見;,從佔領金鐘到旺角暴亂暴力不斷升級警察對峙期間手段兇殘,更阻礙消防員履行職責,何來克己?

利他而言,自決論最大的賣點是爭取民主為本土謀取幸福以平等政治權利一人一票選舉為本質的民主制度確實有助促進利他的風尚情操所以,在許多民主社會,尤其是以基督徒為主的歐美社會,人們普遍接受高(大多為30%以上) 高福利通過政府再分配經濟資源,實踐利他的道德。

但在香港,多年來致力迅速實現民主的政黨號召力偏低,原因我們自開埠以來的道德價一向强调自力更新、莊敬自強、多勞多得、白手興家;捐贈慈善一般來說是幫助殘疾天災或意外的無辜受害者,利他的深度和寬度較西方社會低,是以大多數港人容易導致福利主義民粹主義民主抱有戒心根據統計處數據顯2015年香港人口約735當中20或以上人口約619;2016年立法會選舉非建制陣營得票119雖然佔總投票55但它只代表所有成年人口19這意味五分之四的香港成年人對迅速民主化毫無興趣或極有保留

在香港社會這種克己、輕利他道德文化影響下,大部分市民並不怎麼感受到民主利他道德感染力。在另一邊廂,相當大數量青年人講求利己多於利他,例如大批大學生排隊等候公屋享受免費中小學和低廉大學教育之餘還沒有對社會做出甚麼貢獻就叫喊要求全民退休保障予人一種貪婪的福利主義形像 (在快餐店進食後會自行將盤放到收集進出公共場所不拉玻璃門邊方便跟進行人我經常論證香港青年缺乏利他意願例子) 因此,青年人用急進甚至暴力手法推動民主化利他的服力。

簡言之,要求民主自決的本土派青年克己,利他,無法顯示甚麼道德力量,倒是失德的行為多不勝數,唯有借用所謂人權、法律來掩飾自己的弱點、醜態。更難看的是公民黨竟然充當政治保姆,袒護失德者。

也許有人認為法律與道德無關 (法律哲學中的 Legal Positivism, Separability Thesis)倘若公民黨是一個學術團體它當然可以高談闊論法律毋須顧道德但公民黨是一個處理眾人政治組織,難道它想告訴我們這個黨沒有人世間的道德觀念沒有活生生的道德底線只講法律條文術語嗎?

一子錯,滿盤皆落公民黨已經失去了市民大眾的尊重中央政府的信任政治能量和價也隨之消失,未來只能充當一個論政團體而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