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November 11, 2016

公民黨 以法律袒護「失德者」 自毀前程

公民黨 以法律袒護「失德者」 自毀前程

(信報 2016年11月11日A25頁)


The HK Civic Party is morally wrong to defend the racists who insult a nation during an oath ceremony.


試想想: 假如兩個年輕人於懸掛十號颱風警告信號時,前往石澳海灘衝浪遇溺,消防員搶救時一死三傷,兩人獲救後沒有悔意,反而說消防員技術差勁、設備落後,死傷與他們無關;引起公憤後,兩人堅持要再去沖浪,並與一些石澳居民發生衝突,一批自稱「大形狀政黨」的人出現,護送二人進入海灘,並聲稱堅決捍衞兩人的合法權利。這事件可能會有兩個後果,一是這政黨只能討好少量不可理喻的衝浪愛好者,卻失去民眾的支持;第二是市民將要求政府制定法例,禁止人們在颱風期間衝浪。而導致民眾對這兩位年輕人反感的原因很簡單,就是他倆的行為不道德。

楊岳橋作為公民黨署理黨魁,漠視梁頌恆及游蕙禎於宣誓時的不道德行徑(粗言和種族歧視髒話) ,聯同黨員譚文豪和毛孟靜在10月26日用血肉之軀,護送梁游二人進入立法會會議廳,並聲稱堅決捍衞兩人依法宣誓的權利,是一項以法律袒護失德青年的政治舉措,也是一場以黨譽作為賭注的政治博奕。

常人對法律的理解,是一個社會在其文明發展過程中,將群眾共同及重要的道德價值, 例如(自古以來)不應該殺人縱火、姦淫虜掠 及(現代)內幕交易,轉化為成文法例,讓政府執行(這種常人的理解頗接近法律哲學中的 Natural Law Theory, Overlap Thesis, Social Thesis 等等) 。換句話說:道德在先,法律在後;法律是部分(而非所有)道德價值經過製度化(立法程序)的規範。基於自衛而殺人(暴力襲擊者)者,可以免受刑責,是因為雖然殺人是犯法,但自衛是符合道德的行動,於道德是主,法律是客的前題下,自衛而殺人者自然沒有犯法。事實上,許多社會的法律亦已經有關於自衛者的免罪章節。

因此,倘若出現法律和道德不協調的事故,即「道德但非法的行為」,及「合法但不道德的行徑」,常人都以道德為重。當前者發生時,法官通常會給予寬鬆判刑,民眾也普遍接受。關於這種情況的討論,最發人深省的莫過於法國雨果的名著《悲惨世界》 (Les Misérables ):偷麵包讓姪兒充飢的主角服了19年苦役後獲得假釋,但是因為受歧視和貧困,再次偷竊而被盡責的警官追捕;然而,由於主角此後正直做人,救助貧弱,警官最終放棄把他繩之於法。雖然這僅是一部小說,但它反映古今中外的共識都是以道德為重。

對於「合法但不道德的行徑」,社會的普遍態度是譴責,並尋求立法以儆傚尤,而非因為行徑是技術上合法,便容許政黨用法律去確保失德者有機會重複該行徑。楊岳橋及其他公民黨黨員認為可以用法律袒護失德,實在匪夷所思。也許公民黨亦知道本土派欠缺道德力量,唯有借用法律去掩蓋他們的弱點。

簡單來說,道德力量來自「克己」和「利他」(altruistic) 。然而,香港的本土主義者在這兩方面都不濟,導致道德差錯接二連三。就「克己」而言,鼓吹港獨者那些衝口而出的粗鄙謾罵、誶辱叫囂、歧視言辭,在互聯網論壇、討論區隨處可見;此外,從佔領金鐘到旺角暴亂,暴力不斷升級,與警察對峙期間手段兇殘,更阻礙消防員履行職責,何來克己?

就「利他」而言,自決論最大的賣點是爭取民主,為本土謀取幸福。以平等政治權利、一人一票選舉為本質的民主制度,確實有助促進利他的風尚、情操。所以,在許多民主社會,尤其是以基督徒為主的歐美社會,人們普遍接受高稅率(大多為30%以上) 、高福利,通過政府再分配經濟資源,實踐利他的道德。

但在香港,多年來致力迅速實現民主的政黨的號召力偏低,原因是我們自開埠以來的道德價值,一向强调自力更新、莊敬自強、多勞多得、白手興家;捐贈、慈善一般來說是幫助殘疾、天災或意外的無辜受害者,利他的深度和寬度較西方社會低,是以絕大多數港人對容易導致福利主義、民粹主義的民主抱有戒心。根據統計處數據顯,2015年香港人口約735萬,當中20歲或以上人口約619萬;2016年立法會選舉非建制陣營得票119萬,雖然佔總投票55%,但它只代表所有成年人口的19%,這意味着五分之四的香港成年人,對迅速民主化毫無興趣或極有保留。

在香港社會這種「重克己、輕利他」的道德文化影響下,大部分市民並不怎麼感受到民主的利他道德感染力。在另一邊廂,相當大數量的青年人講求利己多於利他,例如大批大學生排隊等候公屋,且在享受免費中小學和低廉大學教育之餘,還沒有對社會做出甚麼貢獻,就叫喊要求全民退休保障,予人一種貪婪的福利主義形像 (在快餐店進食後不會自行將飱盤放到收集處,進出公共場所不拉着玻璃門邊方便跟進的行人,都是我經常論證香港青年缺乏利他意願的例子) 。因此,青年人用急進,甚至暴力手法推動民主化,欠缺利他的說服力。

簡言之,要求民主自決的本土派青年,既不克己,又不利他,無法顯示甚麼道德力量,倒是失德的行為多不勝數,唯有借用所謂人權、法律來掩飾自己的弱點、醜態。更難看的是公民黨竟然充當政治保姆,袒護失德者。

也許有人認為法律與道德無關 (法律哲學中的 Legal Positivism, Separability Thesis)。倘若公民黨是一個學術團體,它當然可以高談闊論法律毋須顧及道德。但公民黨是一個處理眾人之事的政治組織,難道它想告訴我們這個黨沒有人世間的道德觀念,沒有活生生的道德底線,只講法律條文、術語嗎?

一子錯,滿盤皆落索,公民黨已經失去了市民大眾的尊重、中央政府的信任,政治能量和價值也隨之消失,未來只能充當一個論政團體而矣。


「反智」禍教育 害社會

「反智」禍教育 害社會    (信報 2016年10月27日A19頁)
                                                                                   

常人都知道「旺角不是九龍」、「紐約不是美國」是「香港不是中國」較適當的類比(文化/地域名稱),而非「蘋果不是橙」。大學程度的梁頌恆不可能有這麼低的邏輯水平,估計這是與時下部分年青人持有「反智」
(Anti-intellectualism) 的態度或價值觀有關。

城市大學一項1999年青少年行為研究已經發現了一些反智跡象( Rudowicz & Cheung);中大教育心理學系一份「未達應有成就」(underachievement)青年問題研究報告亦表達了對反智的關注 (David W. Chan 1999)。然而,由於媒體、大眾一般認為家長、學生大多重視學業成績,忽視了反智觀念在過去三十年來已經在中、青、少年人之間廣泛散播。

反智是一種輕視科學知識、藐視嚴謹學問、嘲弄優雅文藝的價值觀,並對學者(包括教師、校長)採取敵視或不信任的態度。1963年出版的名著 Anti-intellectualism in American Life (1964年獲Pulitzer普立茲獎)率先引起公眾的關注,此後相關的研究多不勝數,其中較多人注意而且容易理解的,是關於流行文化和娛樂節目(例如卡通片集 The Simpsons)之中的反智,也有諷刺反智的電影Idiocracy (2006) 。

1979年在香港上映的電影《阿 Sir早抖》的內容許多人已經忘記了,但這句口頭禪卻深入人心,亦對尊師重道的傳統頗有衝擊。許冠文的電影、許冠傑的歌曲為我們帶來了無傷大雅的通俗文化,然而此後的大量黃賭毒、無厘頭電影卻逐漸將大眾文化,從通俗推向粗俗、鄙俗,並且滲透了反智觀念,例如周星馳電影裏戴眼鏡者多是斯文敗類、衣冠禽獸,象徵讀書人是假道學。無可否認,學業成功者不一定就有高尚情操,在學界裏濫竽充數、行為卑劣者俯拾皆是,但我們不能以偏蓋全,否定、低貶其他學者對社會的貢獻。

研究顯示,反智的影響呈現於社會各層面,這裏集中討論「社會流動」問題。反智對個人影響最顯著的就是膚淺化 (dumping down) 。膚淺化思維的後果包括:凡事簡單二元化,非黑即白;不認真看待學問的嚴謹性, 馬虎了事(「差不多先生」);自己失敗後不反省檢討,委過於人;不思進取,以愚笨為榮、為樂(所以《麥兜》在香港如此受歡迎);行為上急躁,着重即時滿足(「不在乎天長地久,只在乎曾經擁有」);避開艱深的紀錄片、新聞等等。倘若家長重視學問,並且有能力幫助受反智影響的子女培養批判性思維,他們還有機會在社會力爭上游,否則這些年輕人很可能會失去實現向上流動的意志和動力。

中大教育學系教授黃綺妮於《戰後香港社會流動研究》中,指出許多草根勞工階層家庭出身的人,即使家貧須要輟學,仍然自修或到夜校上課,「以相關知識或經驗的形式所展現的文化資源是他們成功往上爬的關鍵」(2013:p.67) 。換句話說,即使初期學歷較低,但如果認真鑽研學問,修車、理髮、點心學徒也可以成為大師傅,把握上流機會。中山大學黎熙元的《夢想與現實:香港分層與社會流動》研究,亦證實向上流動大多出現在低階層晉昇中階層,及中階層內從中下,中中昇至中上層;雖然上一代有一定的影響,但子女一代本身較高的教育水平與他們從「初職」到「現職」的晉昇(向上流動) 有最明顯的關係 (2008:p132) 。

認真治學晉昇上流,不限於科學或專業,演藝行業同樣適用。在歐美,編、導、演各個方面通常會要求行內人有某些正規演藝學歷及鍛煉,其中以英國的演員訓練最為出色。雖然演員的容貌很重要,但他們除了上課進修,成名前後都積極參與莎士比亞、簡·奧斯汀或其他經典劇目舞台表演的苛練,因此經常是美國荷里活電影招聘的對象,在觀眾懂得欣賞的支持下,年輕新面孔不斷湧現,完全沒有流動的問題。

反觀香港影視行業現時則困於一個惡性循環中。1960-70年代,鍾景輝在美國研讀戲劇(美國耶魯大學藝術碩士)畢業返港後,出任無線電視(TVB)節目經理,不僅為電視業發展帶來突破,更把編導演的訓練制度化,加上浸會書院人才輩出,在社會尊重學識的氣氛配合下,為影視業做就了雅俗共賞的輝煌時代。不幸地,反智觀念逐步入侵這個行業,編導演改以膚淺、鄙俗、民粹的故事,為其觀眾培養出一種狹隘、反智的品味。在這樣的反智生態環境下,香港演藝學院於1984年成立迄今超過30年,勢孤力弱,一直無法提昇業內編導演觀的水平;其中最慘烈的是港產電影主角演員,過去二十年來來去去都是那幾位,年青學院畢業生被迫跟隨反智潮流,能夠「上位」者少之又少,可以說流動性極低。注重發掘新人的演藝業尚且如此,其他行業以至整個社會的流動性自然大有問題。

教育最寶貴的貢獻,是培養終身學習的積極動機、治理學問的嚴謹態度、欣賞藝術的優雅品味。現在最深入人心的主流大眾文化卻背道而馳,傳播反智觀念,壅礙社會流動。青少年高不成、低不就,既不反省檢討,又委過大企業壟斷市場,忽略了1960-80年代,港人同樣須要面對英商(例如怡和、太古、會德豐、和記四大行)控制市場,白人優先晉昇高級職位的歷史事實;那時港人沒有抱怨,而是不斷進修,拓寬視野,超越他們,奠定日後經濟高飛的基礎。

如今大部分低中階層的青少年,滿腦子都是無厘頭反智,以《麥兜》自慰,怎可能培養出一股動力,刻苦治學,曉得彼此欣賞對方優雅的創新,為社會流動創造一個良性循環? 為着協助下一代向上流動,我們必須盡快制止反智觀念繼續蔓延、毒害青年,向流行文化中的反智說「不」!

Reference
Elisabeth Rudowicz & W.F. Cheung (1999), “Academic Brillance: Through the Eyes of Hong Kong Adolescents”,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Adolescence and Youth, 7:4, 279-296.
DOI:10.1080/02673843.1999.9747831


See  p.183 in David W. Chan (1999), “Reversing Underachievement: Can We Tap Unfulfilled Talents in Hong Kong?”, Educational Research Journal, Vol. 14, No.2, Winter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