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信報》文章 (2018年9月3日A17頁) 足本
《讓多子家庭免首期免輪候購居屋》
港府可考慮融會房屋及人口政策,讓一對夫婦及其共同生育三個或以上未滿18歲孩子的家庭,於符合資產與收入限額要求情況下,免首期、免輪候、免抽籤、低或免息購置並入住居屋。原因不在於經濟或生產力,而是社會、家庭的健全發展。
青年創研庫的調查顯示,18.3%受訪青年不打算生育,計劃分娩3個或更多孩子的只有4.1%;將來生育子女的平均數為1.41名。香港婦聯連續五年進行「生育意願」調查,今年願意生育的男性有52.9%,女性只有47.1%,創歷年新低。57.1%受訪者沒有子女;而已有孩子者僅42.7%願意繼續生育,他們當中近半育有1子,近4成有2子。簡單計算後,只有7.3%的全部受訪者願生育三個或以上[Note 1]。
根據社會學入門教科書(Horton
and Hunt[Note 2]),「家庭」被定義為「親屬群體
(kinship grouping),養育子女(rearing of children) 並滿足某些人類需要」。嚴格點說,沒有孩子(至少兩代,如母子,爺孫)的住戶不構成一個「家庭」,無論該對伴侶具合法婚姻與否,只是同居者而已。教人發愁的是2016年的實際出生率僅為1.205,遠低於2.1的更替水平!
早在1921年,魯迅於《故鄉》裏已經道出「多子、飢荒…」使國人吃盡苦頭。1970年代,香港家計會教年青夫婦「一個嬌、兩個妙、三個吃不消、四個斷擔挑」。節育無疑是協助脫貧的有效短期方案,但時移勢易,展望將來,一個長期沒有兄弟姊妹的社會,文明健全發展無從說起。
一位八兄弟姊妹的陳老太在港台《香江暖流》節目(8月14日)憶述六、七歲時,每天揹着幼弟隨長兄跑到工場送飯予母親,並讓母親即時餵哺母乳給胞弟,點播一曲《紅棉》悼念亡兄。在70年代之前,許多貧苦兒童都是在這種「三斤揹兩斤」情況下,相互扶持,一起長大 [Note
3]。
類似「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禍起蕭牆」、「同室操戈」的事故,確實時有聽聞;但能夠與兄弟姊妹渡過童年,也是很多人的甜蜜回憶,且有無可替代的道德意義。美國學者Susan McHale (Penn State
U)指出20年來的研究都顯示在大家庭裏,兒童在兄弟姊妹群中既會學習如何爭取有限的資源,亦會理解怎樣合作、妥協。而更重要的是兄姊通過目睹、協助父母照顧小輩,曉得寬容、忍耐、責任;弟妹如果有好兄姊作榜樣,懂得守序、諒解、謙讓 [Note 4]。
「非政府組織世界協會」(WANGO)2010年的《家庭倫理規範》認為兄弟姊妹關係有助人類發展「為他人而活」 (living for the sake of
other) 、「寬恕與和解」、「歸屬感與團結」的觀念[Note 5]。所以姊姊會避免弄髒教科書,方便妹妹在下一學年使用;弟弟回想昔日下棋時哥哥經常讓他取勝,明白為何孔融會讓梨。而更關鍵的是通過親身經歷,孩子們不僅能夠分辨對錯,也懂得對錯未必導致枘鑿。兄長因憂慮成績未符父母期望,考試作弊而被老師發現,弟妹勸阻「藤條燜豬肉」時,會理解哥哥的困局、父母的兩難。
兄弟姊妹多的人當然不一定是善者。經典電影《教父》裏主角們兄妹情重,卻從事黑幫勾當。但香港的發展歷史告訴我們,吃得苦、願冒險、有毅力、具創意,在工商產業開山劈石、在文理科研推陳出新者,大多出身自苦難多子的基層家庭。即使是平庸之輩,亦克勤守法、敬業樂業。多年前我在停車場經常遇到負責清理垃圾的芳姐,每逢學校假期,她的三個孩子就會出現,始時幼子只有9-10歲,乖巧地落力幫忙;所以在農曆新年,總會給芳姐多三個紅包,祝三姊弟學業進步。若干年後一個晚上,芳姐來敲門說她退休了,因為孩子們都有穩定收入,並敦請她不再操勞,特來致謝。反躬自問,我們何嘗不是也要感謝這些養育眾多孩子的勞苦大眾(包括捧餐的新移民、掘路的少數族裔、魯迅的閏土)?
在人類發展的歷史長河裏,不管是古代的科舉進士,或是現代成功創業者,大多出身草莽。因為人的品質良莠不齊,潛質上乘者經歷苦難的磨煉,才有較大的機會成為自律能力高的菁英。富、官二代童年生活安逸,只有極少數有意願、有能力貢獻社會(如經歷家族企業低潮的董建華; 希望有空撰文為「八萬五」平反);若能像戰國四公子,如「孟嘗君」食客三千,出資建立智庫(例如
Fung Institute),禮遇智者,已屬難得。
此外,香港沒有像新加坡、南韓那樣約兩年的義務兵役制,在少子家庭(一或兩個孩子) 長大的年輕人,除非有適當的家教或非凡經歷,很容易會墮入自我中心的黑洞。因此,扶助貧困的多子家庭,免他們被高房價、高租金趕入絕境,有其必要。
儘管醫學昌明,孕育是高風險的,流產、難產等更會給母親帶來身心傷害
、終身陰影。認真地撫養孩子,使父母心力交瘁,許多才華橫溢的婦女為了親自提攜孩子,放棄或暫停事業發展。香港社會當然會繼續絕對毫無保留地,尊重所有人都有自由保持單身或不生育。但是公共資源有限,且須優先考慮供給有需要的家庭。
選擇不生育的單身者、夫婦、同居者,既不願承擔孕育的風險,又不肩負撫養孩子的責任(也沒有領養),只圖享盡個人自由,理應無權獲得特殊福利。
公屋、居屋是珍貴的公共資源,讓殘障及年老的單人、二人戶申請勉強說得通,但有人以所謂的平等、人權等口號強壓當局,允許年輕單身者、無孩夫婦這類根本不能滿足「家庭」定義的人享用,導致合資格申請者數目荒誕地多;有遠見的政策就是安排多子家庭跳過輪候隊列,盡快安居,進入置業階梯(詳見拙文《「置業階梯」的功能 、公屋的「斷層缺陷」》讓社會多添願「為他人而活」的公民,文明方可健全發展。
Notes
[Note 1]
青年創研庫 「社會與民生」專題研究系列:提升香港生育率
香港婦聯「港人生育意願」問卷調查
[Note
2]
Paul
B. Horton and Chester L. Hunt (1980), Sociology, Fifth Edition, McGraw-Hill
International Book Company.
[Note
3]
港台《香江暖流》節目 8月14日 12:22-29 pm 時段
[Note
4]
Susan
M McHale (Penn State U) Dept of Human Development and Family Studies
[Note
5]
World
Association of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 (WANGO)
Code
of Ethics of the Family 2010
《「置業階梯」的功能 、公屋的「斷層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