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uly 18, 2016

回應黃之鋒: 香港沒有自決的依據

這是我之鋒的文章回應許劍昭:民主自決,何罪之有?(信報714A14) 回答文章:

回應之鋒: 香港沒有自決的依據 信報2016718A17

香港法理政治哲學族民身份三層面都沒有要求自決的依據

之鋒先生的回應文章民主自決,何罪之有?(7月14日,下稱)申明香港眾志提出香港民主自決是建基香港作為一個前殖民地未有按照國際慣例履行公投自決權利的史事實

在殖民時代,歐洲列強侵略非澳洲時,血腥地鎮壓當地的土著,佔據他們的土地;而這些土著部族大多沒有一個民族國家也沒有明確的領土範圍從佔據到統治雙方沒有簽署甚麼條約承認誰擁有統治權土地使用權等等列強之間為了避免不必要的戰鬥,基於軍事考慮地形經緯度畫下國界形成現今利比亞、蘇丹、盧旺達敘利亞…諸國版圖等國家邊界存在許多不同文化宗教的部族,他們之間有些互相合作,有些充滿敵意

當列強於非殖民化的過程中,須要移交主權和權給當地由多族組合人民時,確認某些部「合法人民同意在這條邊界建立一個新的國家(還有其他法律政治經濟原因)安排全民公決使主權和交成為一個合法程序(但同時間把大批強制鎖定在這片土地成為困獸鬥,或一個部族區域變成國家之間…後種族屠殺宗教衝突無日無)

但香港的情況卻不同香港的土地英國通過三項條約(1842, 1860, 1898) ,直接從當時代表中國滿清政府割讓租借這些條約實際上已經確認香港土地原本屬於中國邊界範圍亦無異議。當物歸原主時,自然不需要公投,因為物主是擁有中國主權的全體中國人民他們的共和國

》同意主權在民,是相對皇權或神權規範性念」,但並未跟進研究共和立即跳到民主故須要在此簡略解釋

新學年第一天,班主任老師在課室讓同學們選出其中一人擔任班長這種用民主方法來選擇領袖生的運作並不表示學生因為或者就可以擁有這個課室的主權。我們必須知道民主(公平選舉、少數服從多數)只是一個解決問題的方法它與主權沒有必關係。

「主權在民」是磐固「全民共和道德基礎現實上做到一位公民都有同等的機會權利義務參與共和國公共事務是體現「全民共和最低標準民主選舉是讓公民參與政治事務的方法之一,中共輪替交班式制度是另一種方法中國傳統特色

雖然中共是一個有特殊憲法地位的政黨,但任何一個普通公民(包括香港公民)都有機會入成為國家領導人;胡錦濤、江澤民、朱鎔基、家寶、習近平、李克強代讀書人一樣,透過參加科舉考試從秀才舉人進士,為縣官刺史尚書,一,一級一級,最終實現千家萬貼在大門上的人生目標 ——文丞武尉

這個輪替交班式制度  (我稱它《共和國》舵手承制度)既延續中國老百姓參與科舉入仕千年政治傳統實現儒家選賢與能法家「處勢而治」(見信報3月22日拙文《本土派錯讀華夏文化》)思想,也跟西方民主制度一樣,成功體現「主權在民」全民共和」

這個制度的正常運作不僅為中共政權提供認 (legitimacy)也幫助屹立倒至今

國作為一個全民共和的國家不僅達到》對民主體性…貴…人的地位高國家的訴厘米的中國土地擁有不容置疑的合法權益;中國政府也有責任代表全體中國人在香港行使主權倘若政府實行輪替交班式政,一批追求西式民主的人便有權自決就好像:因為政府徵兵一批支持募的人便有權自決分裂成國。這種論調服力嗎?

為香港經過150年殖民統治獨特的社會結構與港人有獨特的政治共同體身份是繼白馬非馬」後再次犯上語理分析的錯誤

第一,獨特意義含混不清個城市都有其獨特史發展,如何判斷它獨特程度達到足以離主體標準?滿族人管治北京凡240年獨特的社會結構與他們有權在北京建立滿州國嗎?

第二,在過去的150年,港人語言節日倫理各種生活方式一直保持中國色彩,兩地人民交往不斷;單憑殖民統治便我們與中國人相異以偏蓋全的錯誤

港大《學苑》同學曾經公民民族這個概念試圖跨過兩地同一族裔這個關係,建立一種新香港身份,在理論運作哲理方面都有問題(信報5月27日拙文跟學苑「一代人」對談》)

香港+深圳合併的目標當然不是獲得較高的全球排名是繼我們在十九二十世紀患難再次手牽手努力七億山區的農民圖取較好生活質素共享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