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uly 22, 2019

從應屆狀元之言看通識科之弊


我的《信報》文章(2019年7月20日A13頁頂) 足本
《從應屆狀元之言看通識科之弊》
                                                     

「我知道我甚麼都不知道。」(I know that I know nothing)這是古希臘蘇格拉底(Socrates 470-399BC) 唯一肯定的事,也是對所有求學者的忠告。
[Note 1]

多位中學文憑試應屆「狀元」,於求學階段的中期,不單表達對政治時事的諸種意見(頗有指點江山的氣勢) ,還斷言通識科「百利而無一害」。這種語氣、態度教人錯諤。
[Note 2]

碰巧程介明教授撰文,強調「…我們希望學生掌握的是分析問題的思維方法,而不是要他們立場取態…」
[Note 3]

我作為教育專業的門外漢,嘗試提出一些質疑,認為通識科至少有三項本質性缺陷。敬請不吝賜教。

首先是「思考角度」難以平衡。

根據教育局網頁的介紹,「高中通識教育科旨在提升學生的知識…對不同情境中經常出現的當代議題作多角度思考…」議題當中包括「身份認同」(單元二及三) ,而切合香港情況的思考角度,以「族裔文化」及「區域邊界」這兩個視角最相關。
[Note 4]

兩位地理學者的研究(包括12個地區和國家)曾指出,當上述這兩種身份認同過程同時出現,區域邊界的角度影響往往較大。與香港最相似的例子是北歐的芬蘭。

瑞典於1700-21年的戰爭被俄羅斯擊敗,把東南部(芬蘭)割予俄國,其後瑞典多次反擊但不果。1809年俄羅斯給芬蘭「自治大公國」(Grand Duchy of Russia)的地位,芬蘭內的執政貴族雖然講瑞典語並施行瑞典法律,但由於希望保留自治權力,在邊境內推動改造文化運動。民眾逐漸受長期的邊界分隔影響,轉而認同自己是芬蘭人而非瑞典人。最終芬蘭於1917年宣布獨立(詳見Herb and Kaplan 1999: Nested Identities ) 。
[Note 5]

當年輕的中學生(尤其是在港出生的)在課程中要處理身份認同問題時,雖然會在老師的指導下從至少兩個角度來研究,但實際上由於鄉親血緣關係已淡薄,傳統節日被嚴重商業化,服飾、飲食、娛樂、旅遊等流行文化缺乏華夏元素,思考親身經歷的結果,會偏重區域邊界的角度,加強自視為香港人(而不是中國人)的意識。更重要的是,學生會認為這個結論是經過學術研究後得出的,合該正確,故深信不疑。

第二是中學生難以掌握,甚至缺乏「思考角度」所需要的背景理論。

身份認同背後的理論固然複雜難懂,即使是公共衛生(單元五) 也不容易。例如最近出現的麻疹,一般的常識是必須採取免疫接種來預防這種疾病。但由於受感染者的死亡率僅約0.2% (營養不良者可高達10%),在如今先進富裕情況下,另類說法是在美國、日本漸見影響的疫苗懷疑論,就是說正常健康者只經過幾天的不適,將自動具有免疫力。
[Note 6]

除了在21世紀初關於雞蛋膽固醇的前後矛盾之說,另一個爭議是「食物金字塔」。一些遺傳學學者,近年猛烈批評這個進食比例建議,論證人類進化經歷了600萬年,但農業只開始了1萬年,我們的基因傾向接受動物脂肪而不是穀物;豬油、牛油較種籽油,更適合人類的新陳代謝運作。
[Note 7]

這些不同的意見,對一位只能在特定問題上花大約10個小時的年輕學生而言,太難了!  有多少中學生可以理解免疫系統學、遺傳學? 結果是只可簡單地搜尋並採用當時最常見的主流說法。

此外,全球化(單元四)從最初階段的樂觀情緒,發展到近期因種族、宗教衝突,正走向悲觀、兩極化。至於可持續發展及保護環境議題(單元六) ,即使那些相信全球暖化的學者,例如昆士蘭大學批判性思維計劃講師Peter Ellerton也同意: 「…不是每個人都擁有足夠的基礎科學知識可以得出較清楚明確的結論…」。
[Note 8]

中學生不可能,也不應該,利用瞬間變化的時事,來培養、鍛煉需要跨學科的「分析問題的思維方法」。

相對而言,經濟科的布列敦森林國際貨幣制度(1944-73) 、歷史科的兩次世界大戰發生的原因、地理科的大都會城市化過程…有較充足的資料及理論以供參考。全面、細緻的分析同樣可以鍛煉思維方法。

程介明教授認為,跨學科學習這種模式「世界各地,都在開闢…並非香港獨創…」因此「答案不在回到過去」。

一時間沒有足夠的資料確認有多少國家在中學階段採用這種方法。不幸的現實是,各地的年輕人均喜歡從社交媒體上閱讀與他們相似的觀點,鮮有查考相反意見的論證。英國退出歐盟的公投湧現很多一刻間情緒化的選擇。歐洲、美國有大量年輕人加入極右或極左陣營。無政府主義思想日漸普遍。

由法國年輕無政府主義者群體Invisible Committee撰寫的(英譯版)書《給我們的朋友》(To Our Friends) ,就是以跨學科形式,東拉西扯,粗淺地描述了歐洲及其他民主社會的黑暗面,認定政黨、工會、商會、大企業、學術機構、主流媒體、慈善組織,都是不可信任的; 直指生活在自由放任的資本經濟中,人們只會變得更腐敗墮落。故此,必須徹底摧毀現有的所有社會、政治、經濟制度。
[Note 9]

由此延伸至討論第三個學習通識科的缺陷,乃是過度肯定的態度,及其後衍生的情緒。

儘管應屆狀元發表評論的態度不代表其他學生,但至少反映了部分仍在求學階段的年輕人,自認為修讀通識科後,對時事已有基本的理解(所謂的「通通都識」);覺得他們的聲音、意見,應該,也值得被聆聽、被接受。一旦這種期望落空,會感到沮喪、怨憤。

通識科的課程宗旨說得太完美了(超越現實)!

1960-80年代的中學畢業生,可能只曉得背誦「天書」,例如導致第二次世界大戰的原因。但有一件事他們非常肯定:考試結束後,學過的東西忘記得幾乎一乾二淨,變成「甚麼都不知道」。他們必須以較成熟的態度,通過獨特的個人經歷,從大學或現實學習更多知識,領會如何得到適合自己的快樂生活。

通識科的學習是揠苗助長,俚語是「好心做壞事」。我們當然要與時並進,但老式的艱苦學習,是打下堅實基礎無可替代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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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第二篇關於通識教育科的

《信報》文章(2020年 7月29日A15頁) 

《從科學主任預告天氣 看 通識科之害》

程介明 : 「通識何罪? 」

香港通識教育教師聯會:「各界…缺乏理據的批評…」

曾瑞明老師: 「政權打壓…」

歡迎對兩篇拙文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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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s to this first article

[Note 1]

[Note 2]
《信報》2019年7 月11 日A16頁
hk.news.yahoo.com/喇沙三狀元-通識科百利無-害-政府應-撤回-083225497.html

[Note 3]
《信報》2019年7 月5 日A20頁
程介明教育評論: 《教育何罪?通識何罪? 》
《信報》2019年7月12日A22頁
程介明 教育評論: 《通識:政治vs專業》

[Note 4]
通識科網頁:課程宗旨

[Note 5]
Guntram H. Herb and David H. Kaplan (eds.) (1999), “Nested Identities: Nationalism, Territory, and Scale”, Lanham, Boulder, New York, Oxford: Rowman & Littlefield Publishers, Inc.

[Note 6]
zh.wikipedia.org/wiki/麻疹
zh.wikipedia.org/wiki/接種疫苗爭議


[Note 7]

許志忠教授 -食物與健康 謬誤與真相 健康講座(粵語)



[Note 8]

[Note 9]
The Invisible Committee, “To Our Friends”, translated by Robert Hurley, MIT Press.


Wednesday, July 3, 2019

不容醫管局藉私隱讓可疑者逃之夭夭


我的《信報》文章(2019年7月2日A13頁) 足本

不容醫管局藉私隱讓可疑者逃之夭夭

2008年美式足球運動員Plaxico Burress因為自己的手槍走火,槍傷了自己的右腿,趕往一家私立醫院求醫。由於他告訴醫生傷口是自己不小心造成的,醫院沒有向警方報告。事後,其屬會公佈此事,指他因傷要暫停作賽。此公告導致警方展開調查(最終檢控兩罪,包括非法持槍)。

討論的焦點接着轉向譴責醫院。時任紐約市市長彭博(Michael Bloomberg)對醫院進行猛烈抨擊(lashed out):「…這簡直令人憤怒(It’s just an outrage) …檢察官應追究這家醫院的管理層…推說他們不知道是蹩腳的藉口(lame excuse)… 」醫院其後稱那位不舉報事件的醫護人員已被停職。

一位兼具醫科資格的律師行合夥人在討論中表明,類似事件不僅可能導致州份醫委會紀律處分及警方起訴(不舉報屬於可起訴的罪行(Class A misdemeanor) ),還會在某些保險事項上造成麻煩。
[Note 1]

醫學倫理雜誌AMA Journal of Ethics在三個月後,發表文章討論此事,承認平衡醫患之間的保密和公眾對暴力的關注,是一件困難的事情。但作者指出「…公共安全的利益當然是「凌駕性」的(Certainly the interest of public safety is overriding) … 」
[Note 2]

他還引用一份2000年的研究報告,申明在美國有45個州已確立法律條文,正式要求醫生向當局報告「暴力造成的傷害 (violence-inflicted injuries) 」;提醒醫護人員在遵循醫療行業準則的同時,更必定要遵守法律。
[Note 3]

在香港,也許我們還沒有像其他國家般具備一套完整的相關法律(警方發言人6月23日指出,「根據警隊條例,如警務人員合理地相信有人干犯可被判處監禁的罪行或在訂明的情況下,便可作出拘捕。另外,即使該警務人員沒有為此而發出的手令,亦可行使拘捕的權力」) 。也許我們很少有槍擊事件(近數年有數次司機駕車衝向警員,被槍擊後逃去) 。
[Note 4]

但在觀念上和現實中,醫警是處理「涉及暴力傷害的可疑者」的合作夥伴,而非互相排斥、互不相關、生死不相往來的陌路人。

倘若有人負傷到醫管局轄下醫院求醫,而傷患處有可疑,如子彈孔、異常刀砍傷口、(孩童身上的)燒燙傷痕…不管是醫護人員或駐院警員,均應該嚴肅處理,絕不能因為顧慮私隱,讓可疑者逃之夭夭。

多年來,公眾的一般觀感是醫警之間存在一個頗為有效的溝通機制。但最近有些人似乎基於某種政治立場或取態,企圖藉私隱之名,阻撓醫警合作處理可疑者,公眾必須予以糾正。

6月23日一群人聯署一份聲明:「務請警員勿阻礙救護工作及尊重病人私隱」(〈聲明〉) ,至少有兩個隱義。
[Note 5]

首先,它醜化了警隊。把職責包括救死扶傷的警察(如NowTV331電視直播6月10日凌晨在灣仔一位抗議者突然失去知覺,兩名警員即時為他急救),描繪成救護工作的阻礙者,製造醫警對立,顛倒黑白,混淆視聽。這種玩弄「身份政治」的修辭,跟港獨分子慣用的技倆(製造新移民與港人對立)沒有兩樣。

***相關論文
我的《信報》文章(2019年3月1日A21頁頂) 足本
《「自編醫療爆煲」與 激進右翼思潮 》


第二,〈聲明〉引用《香港註冊醫生專業守則》及私隱法則,辯解有不向警方披露病人醫療資料的理由。這種說法,暗示專業守則及私隱,在灰色地帶或緊急狀況(警員未有法律文件)下,可凌駕公眾利益。讓醫護人員不僅醫療傷者,還可履行執法人員,甚至法官的職責;於警方不知情、不在場之時,決定如何處理可疑者,包括可以讓他或她自行離去。這是一個自大傲慢的說法、念頭。

於上述美國槍傷案的討論中,各方均同意只要有任何可疑之處,醫護人員必須優先考慮公眾安全、公眾利益。告知執法機構的目的是要讓執法人員進行適當的調查,以確定可疑傷者曾否涉及某些刑事活動。

***相關論文
我的《信報》文章(2018年11月14日A19頁) 足本
《挫削警員拔槍意識  危害除暴安良之道 》


可疑者既可能是受害者(例如遭遇家庭暴力) ,也可能是嫌疑犯(如縱火時受傷),調查的目的是防止有公眾在將來受進一步的傷害。無論如何,專業守則及私隱法則絕對不可能,也不應該凌駕公眾利益。

在過去的數十年,醫警一向合作無間,從未聽說過類似〈聲明〉這種論述。目前出現如此情況的根本原因,在於多出了政治考慮或立場這項因素。醫管局作為一個法定公共機構,有其獨特的公共責任管理轄下的公職人員及公共地方。

一旦在街上出現政治對抗、警民衝突,有抗議者與警員掙扎時受傷後往私營醫院或診所求醫。私家醫生出於同情或支持其政治立場,於私人物業、私人地方,在清楚知道傷者曾與警方衝突的情況下,選擇醫療傷者並讓他自行離去,事後也不向執法機構報告,是他承擔政治及法律風險的個人意願。

但醫管局轄下的醫護人員是公職人員,轄下的醫院是公共地方。公立醫院與公園、公共游泳池、公共圖書館,從公共財產擁有權的角度來看,基本上相同。在合理的規定(如探病時間) ,醫管局提供的所有的設施都向公眾開放,所有服務均應在陽光下透明運作。

當然,服務使用者的合乎常理私隱在某些位置應該受到保護,例如游泳池內的更衣室。但在公眾區域,任何人,包括普通公民和執法人員,都可以採取恰當行動來對付可疑者。例如在公共圖書館,當你發現有人從書本撕下幾頁紙時,你可能會試圖阻止他並向圖書館管理員舉報,更何況如果你是一位警員。

同一道理,在醫管局公眾區域,例如急症室等候區,任何人,包括普通公民和執法人員,都可以採取恰當行動來對付可疑者。

當醫護人員正在治療傷者(公共服務使用者)時,執法人員當然不應打擾。但請注意,整座醫管局醫院都是公共財產,於治療前、後,執法人員在公共地方執行職責合理合法,任何公職醫護人員均不應該藉私隱予以阻礙。


*** 醫療政策論文
我的《信報》文章(2017年1月17日A17頁) 足本
《「自健者」予「自病者」的公共醫療補貼 》


Notes

[Note 1]
ESPN, “Giants WR Burress charged on 2 felony weapon counts”, Dec 2, 2008.
“ … Bloomberg … lashed out at the hospital, based on the allegation that officials may not have properly reported the shooting.

"It's just an outrage that the hospital didn't do what they were legally required to do. It's a misdemeanor, it's a chargeable offense, and I think the district attorney should certainly go after the management of this hospital. The lame excuse that they didn't know -- this is a world-class hospital," he said…”

Relias Media (Health Care Risk Management), “Not reporting gun wound draws fire for hospital”, Feb 1, 2009.
Martin Kalish, MD, JD, a partner with the law firm of Arnstein & Lehr in Miami, 
Kalish notes that the failure of a physician to comply with reporting obligations can result in discipline by the hospital, the state licensing board, and by the policing authorities. The results of these investigations could conceivably have various untoward effects on a physicians' ability to continue certain insurance contracts and perhaps continued participation in the Medicare and Medicaid programs.

[Note 2]
AMA Journal of Ethics, “When Patient-Physician Confidentiality conflicts with the Law”, Feb 2009.
Certainly the interest of public safety is overriding when a gunshot victim arrives at the emergency room.
While preventing violence is inherent in physicians' duty to patients and society, so too is the duty to safeguard patient confidence. Physicians delicately walk the line between ethics and law, particularly in the face of statutory obligations to breach the sacred duty of confidentiality—all to prevent violence.

[Note 3]
Annals of Emergency Medicine, “Violence-inflicted injuries: Reporting laws in the fifty states, January 2002.
Presented at the American College of Emergency Physicians Research Forum, Philadelphia, PA, October 2000.
Conclusion: Forty-five states have laws that mandate physician reports of injuries caused by weapons, crimes, or domestic violence. Physicians need to be aware of the existence of these laws and of their state’s specific requirements.

[Note 4]
香港警務處網頁
2019 June 23  Sunday
就各界關注警察在醫院行使警權,警方現作以下回應:
根據香港法例第232章警隊條例第50條,如警務人員合理地相信有人干犯可被判處監禁的罪行或在訂明的情況下,便可作出拘捕。另外,即使該警務人員沒有為此而發出的手令,亦可行使拘捕的權力。

hk.news.yahoo.com/司機涉開車逃走警員開兩槍-警方強調情況危險別無他法-232930118.html
…警方在元朗西鐵站附近截查車輛時,一名司機涉嫌開車逃走,並企圖撞向警員,警員開了兩槍。
警方其後找到涉案私家車,司機不知所蹤,駕駛席有血漬,一邊車窗粉碎。

[Note5]
《醫學界、衞生服務界、法律界聯合聲明:務請警員勿阻礙救護工作及尊重病人私隱》2019-6-23

…此事件對前線醫護人員造成壓力,並令傷病者不敢到公立醫院求醫,對公眾健康構成危險。就此,我們發出以下聲明:
一、警務人員不應滋擾醫護人員或妨礙救護工作
二、警務人員須尊重病人個人私隱